时下,因为连续几起关于交通执法罚款的极端事件,引起舆论热议。对此,公安部日前强调,要深化为民理念,坚持宽严相济,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,严禁过度执法、逐利执法、粗暴执法。无疑,这是对以往一些地方不正确做法的纠偏,有助于解决群众呼声极高的“逐利执法”等问题。然而,彻底解决此问题,光靠公安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,必须消除一些地方政府“靠路吃路”的利益驱动。
前不久,记者在北方某县调研发现,这个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,令人吃惊的是,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“创收”了3000多万元。交通罚款竟然“撑起”了地方可用财力的1/3,岂不是咄咄怪事!
这个不通高速的山区县是煤炭运输必经之地,许多运煤车辆进出,都要经过这个县。当地有干部表示,县里工业不发达、企业较少,“领导要钱就找交警等执法部门”。
当地许多司机反映,县内这段几十公里的省道上,就有近10个电子违章抓拍设备,在其他道路上,“电子警察”也很多。但同样在这条省道上,临近另外两个县的范围内,路况环境几乎相同,交通违章抓拍设备却很少。有司机说,除了设置的横杆测速设备多之外,该县在道路下坡、拐弯等地方的路边树旁还有安装立杆式测速抓拍设备,这些“电子警察”相对比较“隐蔽”。
一位被罚数次的司机对这个县内省道上某个立杆测速设备颇有微词:“对来车拍车头,对去车拍车尾,道路规定时速60公里,突然限速30公里,不是特别熟悉的当地人,很难避过,一旦超速被拍,经常会被扣12分、罚1000元。”当地也有老百姓反映,群众对这个立杆式测速设备颇有怨言,这个设备也曾数次被人为破坏。
执法处罚的初衷,是对被执法者的惩戒震慑和教育引导,执法处罚变味“逐利执法”,难以起到应有功能之外,必将引发群众不满,损害政府公信力,违背了执法为民的初衷。
这些现象表面上看是某些职能部门执法方式不当,但根子上是少数领导干部错误的政绩观作祟。 地方民生事业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, 当地领导干部应该通过带领当地苦干实干,大力发展经济获得,而不应该走这种“靠山吃山”“靠路吃路”的“山大王”捷径。
目前,各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如火如荼,也应借机开展一场规范交警执法处罚的“自我革命”,向群众敞开监督之门,尤其是针对群众呼声强烈的事项排查到底、整改到位,同时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。
电子警察,只不过是一个电子拍照设备而已,如今在一些地方为何遭遇舆论口诛笔伐?恐怕还是设置电子警察的方式、行为背离了其初衷。当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通畅、保障人民群众生活便利而安装的“电子警察”,被一些地方异化为借机生财的“摇钱树”时,变成为被群众诟病的“靠路吃路”时,一些地方政府的行为就变味了,忘记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执政理念。
民之所望,才是政之所向!希望“靠路吃路”者赶紧醒悟过来,正视群众的呼声,为群众多办实事、多办好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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